您当前位置:安康市商务局 >政民互动

张女士-投诉无法使用电子消费劵

信件主题: 张女士-投诉无法使用电子消费劵
来信人: 张女士 来信日期: 2020年10月07日 来信编号: DH202010070071
信件内容: 2020年10月5日21:00,张女士在凹串串西城坊店用餐,付款时工作人员称不知道有电子消费券活动,告知无法使用消费券,但经张女士查看支付宝,该店是在电子消费劵商家白名单内,现张女士希望相关单位调查核实,给予合理解释。
信件回复: 市商务局:已致电张女士,向其解释了该商户由于被风控,因此无法正常参与活动,对名单未及时更新导致消费者使用券过程中的不便真诚致歉。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市商务局
回复时间: 2020年10月12日
评价:
主办: 安康市商务局 安康市电子政务办公室提供技术支持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6984号-1   网站标识码:6109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96号
地址:安康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国土大厦 电话:0915--3212066(Fax)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