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企业垫资压力,增强企业参与积极性,根据《陕西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商发〔2025〕5号)和《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消费品以旧换新审核和资金兑付进度的通知》(陕商函〔2024〕545号)及《安康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安康市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商发〔2025〕7号)等要求,拟对2025年1月1日-4月7日期间发生交易的、累计核销资金3万元以上的且未被风险监控核查的参与家电以旧换新商家先期给予预拨50%补贴资金,现拟对符合此次预拨条件的参与家电以旧换新312家商家预拨补贴资金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4月11日—4月13日。
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受理电话:0915-3212488
附件:安康市依托云闪付平台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商户资金补贴预拨付明细表(第二次).pdf
安康市商务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