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商发〔2024〕42号)以及安康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安康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等4个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第三方审核机构对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对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9日﹣12月23日。
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受理电话:0915-3203152
附件:2024年安康市汽车以旧换新置换更新补贴(第二批)公示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