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我局举报商务领域生态环境问题事项,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电话举报:0915-3212066
(二)来信来访:安康市商务局(地址:安康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国土大厦9楼;邮编725000)。
收到举报后,按照法律规定的案件管辖原则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交办相关职能部门或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办理,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决定,并将结果及时回复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