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商发〔2024〕42号)以及安康市商务局《安康市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组织第三方审核机构对2024年9月27日-11月21日期间发生交易的家电以旧换新商家上传补贴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对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前两批)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5日﹣12月9日。
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受理电话:0915-3212488
附件:第一批家电-关于依托云闪付平台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商户资金申请补贴的函.pdf
第二批家电-关于依托云闪付平台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商户资金申请补贴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