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康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安办字〔2021〕43号)和部门“三定”方案,制定安康市商务局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现向社会公开。
1.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化建设(市场体系建设科负责)
2.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相关工作。(流通业发展办公室负责)
3.负责加油站监督管理,强化“黑加油站点”治理,协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按职责分工对成品油流通领域进行监督管理。(市场运行和茧丝办负责)
4.负责促进商品零售场所绿色发展(流通业发展办公室负责)
5.负责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中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检查反馈问题中涉及本行业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涉关科室负责整改)
安康市商务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