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23〕3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康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市商务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文件,向各县(市、区)征集了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市商务局于2024年2月6日组织专家评审会,对项目进行了评审,评审小组一致同意安康智慧物流园-城郊大仓保供项目等7个项目列为安康市2023年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项目。按照《陕西省商务厅关于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管理规范》要求,经过第三方审计机构、县(市、区)级初验、市级验收,现将安康2023年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安康市商务局。
附件:1.安康市2023年度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表.xlsx
2.安康市2023年度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doc
3.安康市2023年度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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