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全面优化提升我市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市商务局紧密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突出问题导向,统筹思考谋划,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流程,提高效能,协同配合等方式方法,帮助企业大幅降低跨境贸易和投资环节制度性交易成本和办事效率。惠及企业发展,为推动我市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积极地作出商务人应有的贡献。
我们在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对外贸易便利化措施
1.提速单证办理时限。企业申请办理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等,依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规定,企业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备案登记机关应自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材料之日起5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我们在办理过程中,企业在提交主要材料完备的情况下当天即时办结相关单证,而后再补齐其他相关材料。
2.压缩企业退税办理效率。严格落实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每年及时动态调整,按照企业分类进行限时办结。大力推进无纸化申报推广力度,开展桑蚕丝、茶叶、干制香菇、即食香菇、干制木耳、面粉、木瓜酒等农副产品的核定扣除工作。
3.优化外汇业务管理。简化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企业三原则自主办理经常项目购付汇、收结汇及划转等手续。放宽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审核条件。允许A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不必进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结算账户或直接结汇使用。
4.推动直接投资便利化。统一内外资企业外债管理,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境外融资能力和便利化服务水平。保障境外投资者利润自由汇出。支持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
5.加强口岸建设工作。加强与省口岸办、西安海关和自贸区的工作对接,利用自贸区的平台,着力打造安康陆路口岸和汉江航运口岸。
6.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全面承接国家“单一窗口”各项应用功能推广使用,推动中国(陕西)“单一窗口”逐步成为企业面对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的主要接入服务平台,落实好“单一窗口”免费申报制度。
二、外商投资便利化措施
1.扩大市场准入和对外开放范围。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简化外商投资项目、企业设立及变更管理程序。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按照国家和陕西省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推进相关制造业及服务业等在我市对外资开放。
2.拓宽招商思维,形成具体惠商政策。以国际化思维、全球性视野寻求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标杆项目。形成了具有体系性、竞争性、透明性的招商政策体系,使招商政策具有可持续性和可预见性。
3.对外商投资企业推行国民待遇。凡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未明令禁入的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申报政府各类产业发展资金、技改项目资金及贷款贴息,已出台的降低企业成本的政策措施,外资企业享受与内资企业同等的扶持政策。
4.支持外商投资项目用地。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国土部门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照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按比例计算后低于市级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低价。
5.积极承接东部和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加大加工贸易产业用地保障力度,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并优先供应。加工贸易产业转移企业所需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运输、通讯等配套设施,由属地相关部门优先安排,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优惠。对加工贸易企业转移过程中产生的搬迁费用、厂房建设可以给予合理资助。积极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入驻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设立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引导资金。
6.完善外国人才引进制度。依照《陕西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试行)》,在全市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采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为外国人才办理工作许可提供便利。
7.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权益。依法严格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对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检查事项采取“清单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兑现对境外投资者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招商引资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
8.加强对外商投资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审批、备案等事项实行“一口受理、在线审批、限时办结”。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切实推进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加强了商务与工商质检、外汇等部门之间信息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力度,实现外商投资企业信息跨层级、跨部门共享。
9.建立利用外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扩大开放和利用外资工作的各项部署,建立利用外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析利用外资工作现状,出台利用外资促进措施,加大吸引外资的工作力度,协调解决利用外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