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商务局
关于申报“安康味道”特色宴席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贸局,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旅游区经发局,安康烹饪餐饮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安康市推进“安康味道”系列美食品牌建设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加大《安康市促进消费稳增长十三条措施》推进落实力度,着力打造高品质特色餐饮系列品牌,促进全市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安康味道”餐饮业公共品牌,全面推动全市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安康市商务局决定组织开展“安康味道”特色宴席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此次“安康味道”特色宴席申报对象为餐饮企业特色宴席(非企业或个人),申报主体为从事餐饮行业的单位(企业或相关行业协会)。
二、申报条件
(一)安康市境内依法注册从事餐饮行业的企业,其研发创新的宴席菜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
(二)在安康市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其申报宴席必须为自主研发,以地方特色宴席、安康全鱼宴、药膳宴席等为主,拥有无争议的自主产权;
(三)申报“安康味道”特色宴席菜品构成规格一般不得少于8凉8热、3至4款小吃、一款汤品,可以根据宴席主题特色进行适当增补;
(四)申报企业经营的宴席菜品中本土菜须占在售菜品60%以上;
(五)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品在本行业或同类产品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得到同行业充分认可;
(六)曾经获得市级以上(包括市级)主管部门认定的特色宴席或知名品牌(钻级酒家、绿色食品、有机产品、驰名商标、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地理标志品牌等),享有优先认定权;
(七)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三、申报资料
(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出具材料
1.申报推荐文件;
2.申报“安康味道”特色宴席汇总表(见附件2);
(二)企业申报材料
1.“安康味道”特色宴席申报表(见附件1);
2.企业基本信息(含企业简介、餐饮经营场所照片、品牌产品商标设计图、企业生产场景照片等);
3.申报特色宴席基本信息(含宴席简介、文化内涵、菜品组成及相关图片资料、制作工艺和研发创新介绍等);
4.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5.获得市级以上(包括市级)主管部门认定的特色宴席或知名品牌(钻级酒家、绿色食品、有机产品、驰名商标、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地理标志品牌等),媒体报道、社会流传等相关证明性材料;
6.证实商业信用的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出具企业信用类信息、企业(单位)信用报告、企业获得的信用评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荣誉证书等资料。
7.针对上述材料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真实性承诺书;
8.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
“安康味道”特色宴席遵循以下认定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安康味道”特色宴席认定条件的企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市、区)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认定申请,逐项整理申报资料(附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格式如实填报提交申报资料。
(二)初审推荐: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拟申请认定“安康味道”特色宴席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排序提出审核意见报市商务局。
(三)复核评议:市商务局组织对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再次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调研,并提出审查意见。
(四)认定公示:对拟认定“安康味道”特色宴席的单位在市商务局网站或媒体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认定单位有异议,均可向市商务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五)表彰奖励:对通过认定的“安康味道”特色宴席,在全市进行通报表彰,并按照《安康市促进消费稳增长的十三条措施》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一定奖励支持。
五、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经贸(发)局要加强对“安康味道”特色宴席评选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认真组织申报企业填写《“安康味道”特色宴席品牌申报表》,指导做好相关资质类资料、证明类资料的收集整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以A4纸装订成册并编制申报材料目录,每页编制页码,首页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申报程序,收集汇总企业申报材料,组织审核后于2023年12月31日前报市商务局商贸服务业办公室,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黄鑫;联系方式:0915-3212558
附件.doc:1.“安康味道”特色宴席申报表
2.申报“安康味道”特色宴席汇总表
安康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