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政任字〔2017〕20 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王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王琳同志任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康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免去黄勇同志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康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夏锡宝同志任市盐务管理局局长;
陈彦华同志任市盐务管理局调研员,免去市盐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众义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主任;
黄绪山同志任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蒋次禹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调研员,免去市粮食局局长职务;
张有明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调研员;
杨静同志任市公安局调研员;
刘虎同志任市农业局调研员,免去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鄢明建、周传恩同志任市文化文物广电局调研员,免去市文化文物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胡开兴同志任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调研员,免去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职务;
卢清海同志任安康机场建设协调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晓强同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少林同志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何慧红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钟文涛同志任市南水北调环境应急处置中心(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处)主任(处长),试用期一年;
聂小波同志任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小娟同志任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任康同志任市渔业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小平、谢贤弘、刘申安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副调研员;
刘骏、王世强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促进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
刘一彪同志任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任国庆同志任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况汉平同志任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李敬华、尤应刚同志任市审计局副调研员;
张代军、沙忠义、李忠林同志任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陈光浩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李光福、王书明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李支荣同志任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涂晓岚同志任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柯玉林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调研员;
田景强同志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调研员;
薛勤学同志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调研员;
肖刚同志任市国库支付管理局副调研员;
李小琰同志任市财政征收管理局副调研员;
乔兰清同志任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基金办公室副调研员;
郝宗刚同志任市防汛抗旱办公室(市推行河长责任制办公室)副调研员;
成定北同志任市渔业局副调研员;
邹远奋同志任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副调研员;
尤自义同志任市计划生育协会副调研员。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7 年10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