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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商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汽车销售市场检查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6-17 16:47

各县区经贸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促进我市汽车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掌握《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按照省商务厅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汽车销售市场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检查要全覆盖,要对全市范围的汽车销售、二手车市场、二手车销售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是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逐条逐项对照,由各县区经贸局组织对辖区内汽车供应商、经销商的销售行为、销售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现场检查。二是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SB/T11144-2015),由各县区经贸局组织对辖区内二手车市场、二手车销售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现场检查。

二、检查时间

2019年4月22日至5月22日。各县区经贸局要在5月24日前向市商务局书面报送检查整改情况(包括辖区内现有注册登记和已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系统中备案的企业数量及报表报送等基本情况)。

三、检查主要内容

1、汽车供应商、经销商是否在全国汽车信息流通信息系统备案;2、汽车配件是否符合标准;3、是否明示各种收费标准;4、经销商是否明示质量保修售后服务政策等;5、是否限定汽车配件捆绑销售;6、《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落实情况;7、二手车管理相关法规落实情况,依法依规对二手车企业进行检查;8、各县区日常监管情况。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区经贸局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亲自抓,要迅速成立检查组,确保检查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

2、各县区局经贸局要夯实工作责任,加强责任心,切实做好辖区内汽车销售、二手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密切关注本辖区内汽车销售、二手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涉及监督管理的动态。

3、各县区局经贸局要依法依规开展检查,严格查处发现的问题,公平公正维护消费者利益,力促长远,促进我市汽车销售市场全面发展。

市商务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全市汽车销售市场进行现场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安康市商务局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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