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商务局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反间谍法宣传:反奸防谍 人人有责

作者:转载发布时间:2023-07-18 09:15

2022年11月1日是《反间谍法》颁布实施八周年纪念日。公民和组织应当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安全工作,全社会共同构筑维护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今年6月,国家安全部颁布实施了《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最高奖励10万元以上,当您发现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12339。


打印 关闭
主办: 安康市商务局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6984号-1   网站标识码:6109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96号
地址:安康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国土大厦 电话:0915--3212066(Fax)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