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商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法规 >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预防方案(第三版)和治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12-19 16:05


陕卫中医发〔2022〕53号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2-0813 发布日期 2022-12-19 11:52
来源 陕西省卫健委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治中的作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情况,我委组织专家对原有方案进行修订,形成了陕西省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预防方案(第三版)及治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局,各委直委管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治中的作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情况,我委组织专家对原有方案进行修订,形成了陕西省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预防方案(第三版)及治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陕西省成人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预防方案(第三版)
     2.陕西省儿童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预防方案(第三版)
     3.陕西省成人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治疗方案(试行第四版)
     4.陕西省儿童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治疗方案(试行第四版)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12月13日

打印 关闭
主办: 安康市商务局 安康市电子政务办公室提供技术支持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6984号-1   网站标识码:6109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96号
地址:安康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国土大厦 电话:0915--3212066(Fax)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