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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九不准”市商务局设立投诉电话

作者:发布时间:2022-06-29 09:29

为落实国务院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市商务局设立投诉电话:0915-3212066;0915-3212558。

“九不准”的具体要求是:不准随意将限制出行的范围由中、高风险地区扩大到其他地区;不准对来自低风险地区人员采取强制劝返、隔离等限制措施;不准随意延长中、高风险地区管控时间;不准随意扩大采取隔离、管控措施的风险人员范围;不准随意延长风险人员的隔离和健康监测时间;不准随意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急危重症和需要规律性诊疗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不准对符合条件离校返乡的高校学生采取隔离等措施;不准随意设置防疫检查点,限制符合条件的客、货车司乘人员通行;不准随意关闭低风险地区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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