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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翁紫安发布时间:2021-11-08 10:20

安康市商务局

关于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我局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决定成立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刘家骐  商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  勇  商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罗先武  市商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徐小丽  商务局副局长

 涛  市商务局二级调研员

员:  平  政办科科长

王云松  对外贸易科科长

殷卫华  市场体系建设科科长

 康  流通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刘正波  市场运行和茧丝绸协调办公室主任

刘启能  商贸服务业办公室主任

刘登强  市贸促会办公室主任

江世波  口岸建设协调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检查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创建办,负责与市创文办(市创建办)的工作对接,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落实日常创建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推动安康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体行动和必然要求,是提升我市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党员干部要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好创建工作,切实增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要立足只能、不辱使命,围绕创建抓工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需求导向,立足商务职能职责找准定位,突出重点,进步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

三要夯实责任、精细精准,争当一流抓创建。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将指标任务进行“颗粒化”梳理,具体任务分解到每个科室,落实到每名干部,切实做到工作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精准精细精确抓好创建工作落实。

 

 

             安康市商务局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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