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按照“三个确保”目标要求,贯彻落实各项促消费、稳增长政策措施,持续开展各项消费促进活动,提振消费信心,挖掘消费潜力,全市消费市场保持持续恢复、平稳增长态势,稳居全省第三。
一、基本情况
前三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4.19亿元,同比增长14.4%,高于全省2.4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0%,增速居全省第三。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191.96亿元,同比增长13.4%,两年平均增长2.2%。
二、运行分析
我市消费市场存在以下运行特点:一是城乡消费市场同步增长。前三季度,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98.55亿元,同比增长13.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5.64亿元,同比增长21.0%。二是餐饮消费恢复加快。前三季度,餐饮收入49.22亿元,同比增长18.6%,高于商品零售增速4.9个百分点。三是基本生活类商品平稳增长。1-9月份,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烟酒类、日用品类商品销售分别增长13.44%、17.50%、17.01%。四是消费升级类商品快速增长。1-9月份,限额以上单位体育娱乐用品类、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新能源汽车销售分别增长45.65%、51.06%、44.84%。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消费促进活动。认真贯彻《“享美好生活”2021安康消费促进年活动方案》,利用第四季度传统消费旺季和电商购物节多的有利时机,组织和引导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切实发挥消费促进活动引导生产、衔接供需、引领消费的积极作用,激发消费活力,进一步活跃消费市场。
(二)完善县域商业流通体系。深入学习落实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现场会精神,出台贯彻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现场会意见,优化县域商业布局,补齐冷链物流短板,持续推动产销对接、农商互联,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消费快速恢复。
(三)推动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进度,以“功能一体化、扶贫有成效”的标准升级、改造、新建一批电商服务中心和网点,建成贯通县、镇、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以富硒产品为重点,培育国家和省级电商示范企业,让更多安康“富硒山货”成为“网红俏货”,打造县域电商公共品牌,引领带动产业发展。建立县域电商人才培训体系,开展多层次、多元化培训,优化电商就业环境,促进电商高质量发展。以数字经济产业园为载体,加快推动网红经济、直播电商的发展,为促进消费注入新动力。
(四)推进传统商贸转型发展。推动传统商贸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引导传统商业拥抱“新零售”,依托现有网点、物流等资源,在大型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和专卖店,发展短视频和直播购物,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振传统消费。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应用推广进程,积极扶持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和传统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促进传统流通体系向现代化转型。
(五)培育壮大限上经营主体。按“在库企业抓增长、达标企业抓入库、接近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思路,加大限上企业培育力度,鼓励引导大个体转化为法人企业,做到应统尽统,力争全年新培育130家限上商贸企业。在政策、项目等方面向限上企业倾斜,兑付新增限上商贸企业奖励资金,支持在库企业做大做强。
(六)优化消费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减轻税费负担,提供公平竞争环境,促进企业良性健康发展。认真落实近两年中省市出台的各项助企纾困和促消费奖补政策,加快奖补资金兑付进度,提振企业信心,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助力消费持续释放蓬勃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