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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商务局关于 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9-30 10:11

安商函〔2021106


各县(市、区)经贸局,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经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928日省、市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商务系统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国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新增病例数仍在高位运行,  国内疫情也时有发生,加之国庆假期人员流动会显著增加,聚集性活动增多等因素,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明显增大,防控形势严峻而复杂。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督促相关商贸企业认真落实市商务局此前印发的《宾馆酒店疫情防控十项具体措施》《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十项具体措施》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不断强化做好商场、超市、餐饮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安定、祥和的国庆节日氛围。

二、认真落实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措施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既定的各项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外防输入的各个关口,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一要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要指导各商贸流通企业制定国庆期间疫情防控预案,规范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加强工作人员健康培训和环境卫生管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定期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和更换,做好公共区域清洁消毒,及时清理垃圾,保持环境整洁。在公共场所入口等醒目位置要通过海报、电子屏、宣传栏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提醒进入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三要继续抓好大型商场、超市等重点单位疫苗接种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汇总上报工作,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有序抓好疫苗接种工作,  确保商贸流通领域重点人群全员疫苗接种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要求

商务部办公厅新修订的《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三版)》和《农贸(集贸)市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三版)》 是做好商贸流通领域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于 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商贸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并督促指导商贸企业逐条学习技术指南,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防疫消毒,备足防疫物资,为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提供更加温馨、安全的消费环境。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执行国庆期间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制度,做好疫情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坚决杜绝漏报、迟报、瞒报现象,确保国庆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确保信息畅通。



安康市商务局

2021年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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