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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的通知

作者:翁紫安发布时间:2021-09-08 17:19

安康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的通知

 

汉滨区经贸局、高新区经发局,局机关各科室:

充分发挥商贸流通业窗口引领示范作用,提高广大市民的创建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共建的良好局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共性任务

在公共场所显著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行义举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中心城区各商场超市、加油站、宾馆酒店要企业显著位置设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栏,利用晨会、交接班会开展文明礼仪培训,联合所在社区开展环境整治、文明劝导、扶弱帮困等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创文氛围。

(二)重要点位宣传:

1.商场超市、加油站、宾馆酒店等窗口单位展示行业规范。

2.培新社区要展示市民文明公约和村规民约

3.宾馆酒店“节俭养德”或“文明餐桌”或“光盘行动”或“反对浪费”的温馨提示。

4.商场超市、加油站室内外公益广告不少于20%。

5.商场超市、加油站、宾馆酒店运用LED屏室内导购屏、户外显示器等载体持续刊播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语或公益广告每播放时段不少于三条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

二、工作要求

(一)公益广告宣传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耐久性相结合,设计制作要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在公共场所显著位置刊播展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二)要严格落实领导审批制度,坚持“谁发布、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杜绝出现对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和宣传产品照搬照抄外地宣传口号,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艺术表现形式不恰当,文化品位不高,画面破损脏污等问题,避免出现“国家或国家级文明城市”等错误名称,“省级文明城市”等过时名称。汉滨区经贸局、高新区经发局对辖区商场超市、加油站、宾馆酒店刊发的公益广告及各类公益宣传品(包括户外墙体、LED屏、单位内部宣传栏等)进行全面排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整改到位

三、督促检查

市创建办重点对商场超市、加油站、宾馆酒店等窗口单位公益广告进行督导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将按有关规定问责处理。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年度测评中因宣传氛围不够、知晓率不高造成丢分的和错误宣传造成舆情影响的,将进行曝光处理。9月15日前,市创建办将对中心城区创建文明城市宣传进行检查通报。

  

 

 

                             安康市商务局

         20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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