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商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城市创建 > 正文内容

安康市喜获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入场券”

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1-02-25 10:25

安康市喜获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入场券”

近日,中央文明办确定2021—2023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我市作为陕西省三个被提名的地级市之一,获得2021—2023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

全国文明城市,简称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评测周期为三年,该称号是反映中国内地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也是中国内地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参评城市需首先取得提名资格,方能参评。此次我市获得2021—2023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这意味着我市已拿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入场券”。

打印 关闭
主办: 安康市商务局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6984号-1   网站标识码:6109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96号
地址:安康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国土大厦 电话:0915--3212066(Fax)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