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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康市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2020-2022)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21-01-12 10:52

各县区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市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积极防控重大商贸和成品油领域安全风险,加强全市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提升商贸和成品油领域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省商务厅、市安委会、市消安委关于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市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安康市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2020-2022)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安康市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2020-2022)行动实施方案及联络人员名单



安康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暨

市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0年7月30日   



安康市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2020-2022)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市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省商务厅、市安委会、市消安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和市安委会印发的《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暨市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通知》(安市安委会函〔2020〕2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商贸和成品油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市商贸和成品油行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把科学预判风险、有效防控风险、精准化解风险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总目标,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补齐安全生产短板,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商贸和成品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是各成员单位党委(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常抓不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要有推进落实情况,要有专题汇报会,要有专题学习研讨,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二是各成员单位要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单位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设置专题、认真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时制定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夯实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一是以落实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全面落实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大中型商贸和成品油领域企业实行“一岗一清单”责任制。二是规范商贸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投入,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2021年底前,各大中型商贸和成品油行业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面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三是强化商贸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2021年底前健全完善大中型商贸和成品油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风险防控制度。推动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健全完善商贸企业安全承诺制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2022年底前中小商贸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五是建立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台账登记和督办制度,认真落实“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要求,不断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

1.突出重点领域。加强成品油经营行业、二手车经营行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重大商务活动、大中型商业综合体和大中型宾馆餐饮等人员密集商业场所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力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突出重点环节。抓好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人员密集场所、成品油经营、重大商务活动等重点环节重要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防范火灾爆燃事故、车辆事故和人员踩踏事故,强化源头治理,坚决把事故遏制和消灭在萌芽状态。(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突出重要节点。以重大节假日和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季节为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防火、节假日促销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确保全市商贸和成品油经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1.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以成品油等危险化学品、大中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商贸场所、商贸重大活动、二手车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安全为重点,集中整治“重视不够、职责不清、监督不力、基础不牢”等突出问题,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责任不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火灾防控专项整治。突出做好大中型商业综合体、批发市场、宾馆住宿等企业人员密集商贸场所,成品油零售企业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以及重大展会和大型促销活动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切实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大中型批发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社区便利店菜市场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安全指导,深入排查消除保供企业安全隐患。(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4.成品油、二手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报备,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日常安全检查,监控信息推送上报,成品油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隐患。(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人员密集商贸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特种设备日常保养及运行安全管理、商品促销或大型商贸活动安全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完善人员密集场所避难逃生设施,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确保生命通道安全畅通。(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重大商务活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市级各成员单位承办或参与的市级重点经贸合作及投资促进活动、展会活动的安全机构、安全责任、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活动期间安全检查落实等情况。(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制度机制,增强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指导商贸流通和成品油经营企业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学习借鉴先进地市安全生产大数据管理的经验做法,积极与市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沟通,共同指导建立健全全市商贸和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重点企业数据库,加强对商贸流通和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做好安全风险评估,以全面掌握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总体情况,厘清安全隐患部位和等级,科学分类施策,努力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堵漏洞补短板,提升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能力

针对商贸和成品油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升商贸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能力,督导商贸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技术改造,推动以技促安。督促全市大中型商贸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培训计划,组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行业特点和职能任务,统筹开展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其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督促全市大中型商贸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计划,联合成员单位定期组织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能力和处置水平。(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至7月)。按照省商务厅、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全市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暨市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做好本地区本行业行动的部署动员。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暨市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经验推广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商贸企业,要与相关部门联合,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商贸和成品油经营行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暨市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相关制度,大力推广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成果,并及时在全市推广;要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市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市商务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商贸和成品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关乎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是否稳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是否安全、社会高质量发展是否持续。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暨市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暨市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统筹安排,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整治专班,明确各项任务,理顺职责分工,确定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注重协同配合。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暨市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本级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深入开展。要利用新媒体,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省、市“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加强各执法单位的统筹协调,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四)健全体制机制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暨市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支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及“互联网+执法”新模式。

(五)严格监管执法。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暨市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把排查整改、执法处罚、督查督办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紧盯商贸流通“六个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联合执法行动,要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采取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销号。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较大事故等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强化督导问责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暨市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商贸流通“六个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重大问题隐患久拖不治,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按照相关程序严肃问责。

(七)按时报送情况。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暨市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请于2020年于7月31日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联络员名单(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市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市商务局)(联系人:刘益伟;联系电话:0915-3212558;邮箱:1010354250@qq.com)。同时,每周二17:00前要向商务局报送上周以来开展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动态信息;每月5日前要向市商务局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每年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前报送季度工作小结,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1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总结。市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市商务局)将对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情况进行全面汇总梳理,形成工作报告,报省商务厅、市安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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