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市创建宣传教育工作安排
根据市创建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城市创建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0年城市创建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理念,以舆论发动、营造氛围为先导,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创建的热情,在商务系统迅速掀起城市创建热潮,提高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推动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宣传内容
(一)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郭青书记、赵俊民市长相关讲话精神,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全民对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
(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为主线,将讲文明、讲卫生、护生态、守法纪有机结合,搭建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道德教育平台,引导市民摒弃陋习、遵守秩序,塑造尊德守礼的市民形象,让内在修养、公德自觉、善行义举融入市民生活、成为行为习惯,浸润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三)弘扬科学精神,紧扣创建任务,持续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国综治优秀市五项城市创建工作的法律法规、工作标准、健康常识、行为规范等。
(四)提高文明素养和文明行为养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民风培育为重点,组织开展城市创建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把创建教育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机关干部集体学习内容,做实文明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五)严格落实志愿服务站“六有一落实”建设标准,即有办公场所和统一标识、有志愿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有志愿者队伍、有管理制度、有工作台账、有服务项目。全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2次。
(六)各商超整合宣传阵地,设置固定城市创建创建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健康教育、新民风宣传橱窗1-2块,每季度更换1次宣传内容。
(七)各商超发挥窗口模范作用,编印城市创建、文明礼仪、生态环保等知识宣传册(页)在休息区、服务台等显著位置发放。同时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器和LED屏,每天滚动播放城市创建标语三条以上,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城区各商超要将城市创建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企业主要领导负总责,班组长抓落实。区经贸局负责管理中心城区各商超创建氛围营造,督促指导各商超门店设置城市创建宣传栏1-2块,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有电子显示器和LED屏的每天滚动播出3条以上城市创建标语。
(二)整合宣传资源。整合创建资源,强化城市创建宣传工作,避免“视觉污染”,要在美观、实用、有效上下功夫。区经贸局每季度对创建宣传阵地进行一次检查指导,及时更换破损、污染和不符合城市创建要求的宣传标语、宣传栏。
(三)强化检查考核。市商务局联合市创建办对城市创建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明察暗访,通报检查结果,对宣传教育工作搞得好的单位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附件:1、城市创建宣传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