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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城市创建宣传教育工作安排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20-11-27 14:27

       2020年城市创建宣传教育工作安排

 

根据市创建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城市创建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0年城市创建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理念,以舆论发动、营造氛围为先导,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创建的热情,在商务系统迅速掀起城市创建热潮,提高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推动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宣传内容

(一)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郭青书记、赵俊民市长相关讲话精神,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全民对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

(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为主线,将讲文明、讲卫生、护生态、守法纪有机结合,搭建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道德教育平台,引导市民摒弃陋习、遵守秩序,塑造尊德守礼的市民形象,让内在修养、公德自觉、善行义举融入市民生活、成为行为习惯,浸润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三)弘扬科学精神,紧扣创建任务,持续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国综治优秀市五项城市创建工作的法律法规、工作标准、健康常识、行为规范等。

(四)提高文明素养和文明行为养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民风培育为重点,组织开展城市创建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把创建教育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机关干部集体学习内容,做实文明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五)严格落实志愿服务站“六有一落实”建设标准,即有办公场所和统一标识、有志愿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有志愿者队伍、有管理制度、有工作台账、有服务项目。全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2次。

(六)各商超整合宣传阵地,设置固定城市创建创建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健康教育、新民风宣传橱窗1-2块,每季度更换1次宣传内容。

(七)各商超发挥窗口模范作用,编印城市创建、文明礼仪、生态环保等知识宣传册(页)在休息区、服务台等显著位置发放。同时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器和LED屏,每天滚动播放城市创建标语三条以上,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城区各商超要将城市创建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企业主要领导负总责,班组长抓落实。区经贸局负责管理中心城区各商超创建氛围营造,督促指导各商超门店设置城市创建宣传栏1-2块,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有电子显示器和LED屏的每天滚动播出3条以上城市创建标语。  

(二)整合宣传资源。整合创建资源,强化城市创建宣传工作,避免“视觉污染”,要在美观、实用、有效上下功夫。区经贸局每季度对创建宣传阵地进行一次检查指导,及时更换破损、污染和不符合城市创建要求的宣传标语、宣传栏。

(三)强化检查考核。市商务局联合市创建办对城市创建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明察暗访,通报检查结果,对宣传教育工作搞得好的单位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附件:1、城市创建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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