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贸局,高新区经发局、恒口示范区经发局:
按照《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安发改环资〔2020〕305号)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广泛开展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决定今年6月29日至7月5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7月2日为全国低碳日。为做好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绿水青山,节能增效”。全国低碳日活动的主题是“绿色低碳,全面小康”。
二、活动安排。节能宣传周期间,市发改委将会同有关单位围绕宣传主题,组织开展“云”上节能周相关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节能意识和节能能力,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围绕宣传重点,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节能降耗理念和知识,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积极运用网站及微信、微博、视频平台等新兴媒体,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网络、通讯、交通、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播放及张贴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
三、围绕宣传重点,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有序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在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以绿色商场为平台,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相关要求,通过发布“减塑”倡议、开展“减塑”宣传、推广应用替代产品等方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销售和使用,引导消费者逐步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在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要办好具有行业特点、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并及时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报道宣传。活动结束后,要对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7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市商务局流通办(3212488)。
安康市商务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