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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饪大赛报名须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4-03-05 11:31

 

第二届安康美食烹饪大赛报名须知

 

1、第二届安康美食烹饪大赛将于325日至26日在汉阴县职教中心举行,报名日期截止315日。

2、凡经营安康传统菜、特色小吃的酒店、饭店、餐馆、农家乐及美食爱好者均可在各县区经贸局报名参加。

3、大赛不向参赛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食宿、交通自理。

4、本次大赛设一个竞赛项目即中餐热菜厨艺比赛,选手必须参加现场实操。

5、现场实操由刀工、指定菜和自选菜三项综合评定。指定菜:组委会确定五个指定菜名目,由选手抽签选一个菜品参赛。自选菜:由选手自行确定一个安康地方特色菜参赛。刀工:不另外增加内容,以两个菜品实操过程中考查。

6、自选菜所用食材及使用特殊辅料、特殊设备由选手自备并在报名表中申报。指定菜所用食材、辅料、设备由组委会提供。

7、自选菜应该具有安康地方特色并具有代表性与影响力,应当提供菜品介绍,明显属于其它菜系的代表菜不能作为自选菜。

8、在中餐热菜厨艺比赛中对自选菜(安康地方菜)进行“陕西名菜”推荐认定。

9、中餐热菜组设第二届安康美食烹饪大赛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餐热菜组另设团体奖一、二、三名(以各参赛餐饮单位设奖,各单位参赛人员必须在三人以上,以取前三名成绩为准);

10、大赛中进行安康地方特色小吃展示,同时进行“陕西名小吃”推荐认定。特色小吃展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参加均可,大赛设“安康特色小吃奖”。

11、参展的地方特色小吃以现场制作为主,需提前制作的步骤应当在报名时说明,小吃制作原料、设备自备。

12、参展的特色小吃应当提供小吃介绍,包括原材料、制作工艺、特点等内容。

13、为鼓励参赛者,大赛对中餐热菜获奖者在原技术职称等级上提高一级定级,在市级劳模评选时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利。在大赛中同时对参赛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含笔试),颁发相应等级全国通用职业资格证书。

14、参赛参展选手对自备原料的食品安全负责,对自备设备使用安全负责,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食材原料。

                                   

 

 

   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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