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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201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14-02-14 08:52
 

安康市201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6号),现就安康市201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2014年1月1日一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并于当年更新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二、申请补贴资金需提报资料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废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更新车辆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

三、申请补贴资金流程

拟申领补贴资金的车主,在将报废汽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安康市鑫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后,持本公告第二条申请补贴资金需提报资料到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补贴资金(安康市商务局617房间),经商务、财政部门审查后,符合补贴标准的车辆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车主指定账户上。车主逾期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的,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四、申领补贴资金的时间和地点

1、受理时间:2014年2月17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每周五;

2、受理地点:安康市老旧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康市商务局),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行政中心617室,电话:3212558。

  3、安康市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安康市鑫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地址:安康市金川街143号,联系人及电话:朱龙,13772248896)

                         

                          安康市商务局

                       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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