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商务局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市商务局“作风转变年”活动公开承诺书

作者:发布时间:2012-06-29 16:23

 

按照“作风转变年”活动安排,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效能,服务人民群众,市商务局向社会做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切实履行职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切实改进管理方式、创新管理体制,用开放的观念、开放的思想、开放的工作,全面履行商务管理的服务职能,认真办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二、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商务政策、规定,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深入推进国家的方针政策,确保商务工作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生猪屠宰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坚持文明执法,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肉”。

  三、热情高效服务。牢固树立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思想,提高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尽可能为基层、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协调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做到行政审批程序无障碍、审批过程无阻碍,态度热情、工作高效、服务优质。

  四、实行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的政务信息,都如实公开。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公开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及审批结果,并实行限时办结。

  五、坚持服务群众。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家电下乡工程,实现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消费进家庭,进一步完善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六、做到廉洁从政。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不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不以任何形式向服务对象进行索、拿、卡、要,努力把商务局建设成为观念更新、管理科学、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廉洁从政部门。

七、坚持责任追究。对行政不作为,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违反限时办结制度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和责任追究。对来自企业和群众的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虚心接受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评议意见和建议。

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3212066    3213948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打印 关闭
主办: 安康市商务局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6984号-1   网站标识码:6109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96号
地址:安康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国土大厦 电话:0915--3212066(Fax)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