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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2-05-11 09:57

各县区经贸局: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政办发[2012]48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市安委办发[2012]10号)、《关于印发<安康市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安市安委办发[2012]11号)要求,现将在商贸流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确保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行动。各县区经贸局要针对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督促商贸企业认真落实各环节、各岗位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商场超市和市场促销活动的安全检查,严防踩踏和火灾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对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商贸企业要实施逐一重点检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余后患。

二、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按照统一安排,全市于2012年5月初至9月底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商贸流通领域要对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应急救援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不及时、自救装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平安生活。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重点活动:(一)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在商场超市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标语,张贴安全生产标语和宣传画,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二)举办“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县区经贸局配合县安委办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三)开展“走进生产一线、关注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各县区经贸局要主动衔接、配合做好市安委会组织的市级以上主流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深入企业采编报道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四)积极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安康杯”、团市委组织的“延长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五)开展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活动。各县区组织商贸流通行业开展一次应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四、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

当前夏季和汛期已经来临,雷雨、山洪、泥石流等引发安全事故的不利因素不断增多,我市正式进入全面防汛期,商务部门承担着部分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应急供应,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县区经贸局要按照《陕西省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完善细化县区应急预案,落实商贸企业预案与地方政府总预案、商务主管部门预案和相关专业机构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预案细致、保障有力,确保储备商品管得好、调的动、用的上。同时,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五、加强新闻舆论引导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氛围,构建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商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商贸流通领域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制定年度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的作用,加大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重点宣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节假日期间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每年在市级以上党报党刊、网站刊发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稿件5篇以上,为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工作要求

各县区经贸局要高度重视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抓好落实,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强化宣传,营造声势,认真总结,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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