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贸局: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第一季度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商办运函[2012]76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检查,并于2月28日前将工作总结电子版报送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正波
邮 箱:scb2558@163.com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