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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投诉无法使用电子消费劵

信件主题: 王先生-投诉无法使用电子消费劵
来信人: 王兴才 来信日期: 2020年10月05日 来信编号: DH202010050106
信件内容: 2020年10月4日21:00,王先生在百家惠大药房巴山中路店购买药品,付款时工作人员告知无法使用电子消费券,但经王先生查看支付宝,该店是在电子消费劵商家白名单内,现王先生希望相关单位调查核实,给予合理解释。
信件回复: 市商务局:已于10月9日致电王先生,向其解释了该商户由于被系统风控无法正常核销,由于商户名单无法实时更新,导致消费者到店消费时无法使用,王先生表示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对答复满意。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市商务局
回复时间: 2020年10月12日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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