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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商务局车辆拍卖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13-08-09 10:04

 

安康市商务局车辆拍卖公告

 

根据安康市公共资产管理局安公产发[2013]113号文件精神,我局定于2013年8月21日上午10时在市政府行政中心6楼会议室对本单位陕G25009公务车辆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车辆基本情况

公开拍卖的车辆为银灰色陆地巡洋舰霸道2694CC,排量2.7,购置时间2005年11月,行驶里程数为22.90万公里。检验有效期至2013年11月。保险(商业险、交强险)有效期至2014年8月6日。本次拍卖包括购车附加费、剩余的保险费用。

二、拍卖车辆底价

经市公共资产管理局评估确认,该车的拍卖底价为19万元人民币(车牌牌照不随车处置)。

三、拍卖办法

1.各竞买人在报价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元,中标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购车价款,未中标的履约保证金会后全额退还;拍卖会前未缴纳保证金者,不得参加本次竞拍活动。

2. 本次车辆拍卖采用现场一次性报价,各自在报价单上填写姓名、价格及本人身份证号码,报价低于车辆底价的为废标。以有效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最高报价有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者,当场采用抽签的形式决定中标候选人。

3. 参与竞标的单位和个人至少在2家或2家以上方可竞拍,否则取消竞拍。

4. 中标后现场与市商务局签订公务车公开竞价拍卖竞价结果确认书,签订车辆转让协议,并在5日内付清全部车款,办理车辆有关转户手续。

四、其他规定

1. 在报价过程中如发现有串标等违规行为的,罚没保证金,如中标的视为无效。

2. 中标人5日内未签订车辆转让协议、未付清全部车款的,取消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3. 付清全部车款、办结车辆转户手续后,方能提车。

4. 车辆转户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五、拍卖时间

请有意向购买的单位或个人,带有效证件(自然人带身份证、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带所属法人证明资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3年8月20日17时前,到市商务局政办科(市政府行政中心六楼)报名登记,并现场察看车辆情况。2013年8月21日上午10时在市商务局会议室举行现场拍卖会,现场开标竞拍,确定中标人。逾时者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拍卖。

 

联系人:王利斌 

联系电话:3205056  13700256288

报名地址:安康市商务局政办科(市政府行政中心6楼)

 

安康市商务局

2013年8月7日

附件1
 

市商务局公务车辆拍卖竞买报名表

   

竞买人姓名 

   

电话  

   

单位或住址 

   

身份证号码 

   

拟竞购车辆 

牌号

        

单位审核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①请将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复印在本表背面。②保证金请以现金方式交市商务局政办科。  

   

   

   

   

   

 

附件2:

委  托  书(式样)

 

  兹委托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参加市商务局公务用车拍卖会的竞投及相关事宜。

  委托书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止。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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