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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商务局委员会关于严明2019年元旦春节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1-04 11:44

 

局各科室:

2019年元旦、春节临近,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根据市纪委《关于强化对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安纪字〔2018126号)精神和部署要求,现就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自觉,严格落实责任。全局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正风肃纪的重要性,认真学习中省市纪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原原本本学习近期中省市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以及省、市纪委专题通报的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典型问题,不以“看戏”的心态看通报,不当置身纠正“四风”之外的观众,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对照检查,守牢廉洁过节纪律底线,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到位。局党委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发挥“头雁效应”,既要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分管科室干部早打招呼早提醒,对发现的问题敢抓敢管,着力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聚焦突出问题,严明纪律要求。“两节”期间,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规定,局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严禁借节日之机组织和参与用公款安排的宴请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实物等节礼和滥发奖金补贴,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参与封建迷信等不健康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局党委班子成员要在节前约谈分管科室负责人,重申纪律规定,讲清后果危害,督促其恪守纪律规矩底线,自觉遵守廉洁纪律各项要求。

三、加强监督检查,持续正风肃纪。局监察室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结合实际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上下联动、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节日期间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行为和现象,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一律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从严查处,通报曝光,强化执纪问责,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真正让纪律严起来、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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